2009年4月11日星期六

中国不缺房子,最重要是盘活存量

中国住房的的核心问题,其实不是“新建房产权”的问题。核心问题,是盘活存量房子租赁的问题。为了维护土地财政,把租赁市场搞死了,也就出了上不见天下不见地的所谓夹心层;住房当然就成了问题。同样,所谓的医疗问题,其实是医疗保险的问题,为了维护公费医疗,把医疗保险搞死了,当然就无论如何都会看病贵,看病难 一群土包子猪头民粹专家教授从一开始鼓吹民粹就拱错了方向。

正因为中国其实不缺房子,主要矛盾是如何理清产权,盘活存量。所以笔者根本不担心住宅扩大再生产会真正“冲击红线”;也不真正关心,并不必要的经济适用房“怎么样才合理”。如果有人真的只爱高档新房子,没有购买能力却嚷嚷的,那是流氓;有能力的不掏买卖自愿的价格的,那是小贼,笔得更加不会关心流氓小贼被社会抛弃的感受。如果这两句话能够打消一些人砸道德帽子的冲动,那么就说句平和点的结论:茅于轼是对的;廉租房保障,外加市场化的低税前提下尽可能贵的房子,确实一点没错!茅于轼和时寒冰都少了最关键的一段描述:租赁市场不激活,缺了一边的供需,中国房地产怎么也不可能摆平。

单纯就笔者的观点会被社会马上接受吗?笔者认为十年内不会!第一是因为中国的民众和他们的评论家都太蠢,总是割自已的肉喂狗,喂出一群猪坚强;第二,三个坏蛋不高兴,因为房价会大跌至少50% 以上,所谓刚性需求子虚乌有;第三,国产经济学家不高兴,因为事实证明他们是笨蛋,也是坏蛋。但是中国的民众虽然蠢,肉总是有限,赶到肉不够喂狗看家时,就知道宰了猪坚强充饥。所以笔者自信观点肯定是未来中国房地产业唯一的解决方案。

经济适用房没有任何有说服力的理由存在于人世间。对它的讨论,只存在理论上的意义。那就退一万步,假设真的存在经济适用房,笔者认为至少要打销茅于轼的疑虑:全体纳税人为少数人并不算穷的人埋单;打消笔者的疑虑:寻租腐败定律;和国有垄断经济代替房地产已经来之不易的市场化;原因,却是公权通过土地财政对市场公平的干扰。时寒冰(其实还有曹建海等)的所谓夹心阶层,笔者说句不中听的:狗屎理由。如果经济适用房真的存在,作为保障房的一个选择,要满足上述条件,笔者认为至少要做到:
1)法律明文剥夺土地产权;并与商品房明显拉开档次,考虑到70年大限;实际情况要先土地权修宪;
2)建工和出售的专营权力,从政府公权中剥夺;即政府只能从出售经济适用房专营权,同时该项收入专项专用于廉租保障住房;
3)要有能力无限制供应,而不占用银行信贷资源;
事实上,这样搞经济适用房,既复杂,又没有必要,操作困难,随时可能侵犯社会公平,公权寻租空间巨大,真的完善起来,将会发现,这只不过就是更贵的廉租房!笔者所阅,真正有点点理由支持经济适用房的是,是唐昀所说,“经济适用房腐败空间小于商品房目前的操作”。这其实是笔者曾经说过的“狗烹开发商”的政策选择;这是任志强最害怕的可能性;对于公众,表面上解恨,其实对社会公众不利。商品房目前的腐败,是因为有土地财政。如果财政总是想从土地上打主意补贴吃饭财政,换过其他方式,只不过是没有成熟的腐败;就象一个贪官贪够了,换一个贪官再养,何必呢?商品房有腐败,就从商品房上入手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说不清道不明的经济适用房,不搞也罢。部分公众代言人象时寒冰等又糊里糊涂地缺乏茅于轼的专业知识,如果有了民粹的倾向,那是亲者痛,贪者快!

房子不是可以流起来的物料,商业市场的“物流”体现在房产上,是使用权的有偿转移,也就是租赁和二手房市场。如果不把物业收入视为合理的,应鼓励的收入,明确物业权,不让盘活住房的“物流”流起来,就算整个星球给中国盖房子,也是不够用的!现在知道“私有财产权不可侵犯”,知道《物权法要保护私有财产》有多重要了吗?

一旦住房租赁成为一个健康的市场,笔者认为整个中国社会住房供应过剩的真相就会大白于天下!笔者估计如无包括货币政策在内的干扰,住房真实的价值,只有目前不同城市标价的二分一到四分一!显然,任志强先生不喜欢这样的结论,时寒冰曹建海先生也不见得喜欢;政腐土地财政会不喜欢;银行房贷总额至少一半成为坏帐,也会很不高兴,三个呆表也不高举;但是茅于轼先生和老百姓会很喜欢。(笑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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